湖南公布47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017-09-19 16:22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国家应急广播网长沙9月19日消息(记者傅蕾 通讯员吴丹)记者从湖南省实施“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共479家单位被列入省市县三级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并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根据省委、省政府“一单四制”制度相关要求,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专门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研判大管控大演练”四大行动,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夏季消防检查,重点对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展开火灾隐患排查,共检查单位14.6万家。针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提请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定,形成省市县三级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共479家,其中,省级57家,市级151家,县市区261家,包括高层建筑120家,公共聚集场所148家,商场市场75家。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主要存在先天性隐患多、产权复杂、资金不足等问题和难点,但重大火灾隐患危害性大,如不及时整改销案,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必须全力推动整改。

全省对所有列入省市县三级清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分级分类交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交办单位、协调督办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9月8日,全省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步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集中交办工作,共下发任务交办单1048份,其中,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134份,市州下发342份,县市区下发572份,共501个社会单位受领隐患整改任务,132个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415个行业主管单位受领协调督办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了社会单位落实整改火灾隐患的主体责任。

全省将重点强化整治进度通报和隐患整改销号工作,对治理进展进行动态管理,严格督查整改工作,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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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