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内蒙古、江苏、河南、广西等8省(区)16日公布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追责情况,共1140人被问责。
2016年7月至8月,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八省区此次公布的问责情况就是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依法依纪审理,查清事实后进行的。
在被问责的1140人中,有130人是厅级干部,包括正厅级24人;从问责情形看,受到党纪处分的为178人,受政纪处分的达到58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9人。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此前也明确,紧盯领导责任落实也将是今后中央环保督察的方向。
李干杰说:“紧盯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奔着问题去。严肃严厉的追责问责,是中央环保督察的成功经验。我们在后续的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一定会进一步把它坚持下去。”
因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而被问责的官员,在问责名单中占有不小的比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此前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追责力度之大已引发广泛关注,上述问题背后,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监管亟待加强的事实。
常纪文说:“从祁连山到(这次问责)的内蒙,宁夏。说明自然保护区的破坏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这也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短板,下一步必须加强。必须做好这个工作,才能保护生态红线,保护生态安全。”
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透露,其他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问责情况,各地也将陆续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