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发布《旅游事故应急预案》 共分四级预警

2017-11-21 15:47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哈尔滨11月21日消息(记者迟嵩 哈尔滨台曲歌 杨桐波)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哈尔滨市旅游事故应急预案》,以有效预防、迅速控制旅游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旅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根据预案,旅游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发生特大、重大、较大、一般旅游事故,分别启动Ι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其中Ι级响应,由市政府在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下,调动全市资源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置。

一般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较大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重大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特大旅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预案规定,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张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