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2月17日电 据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日,捷克海关发现一中国公民入境捷克时,携带大量琥珀原石且无法出具任何凭证,该人面临货物没收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中国驻捷克使馆提醒广大中国公民遵守捷克法律,同时务必了解捷克海关规定,避免因此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一、旅客入出境捷克时,所携带现金、旅行支票、汇票等总金额如超过10000欧元,须向捷克海关申报。
二、年满18岁的旅客可免税携带下列物品入境:
1、200支香烟;或100支3克以下的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2、不超过1升的酒精含量高于22%的酒精饮料;或不超过2升的酒精含量低于(或等于)22%的酒精饮料。
三、禁止旅客携带肉类、奶制品、水果、蔬菜等入境。
四、如在捷境内购买古董、文物等,务必向出售方询问是否须办理相关出境手续。部分古董,特别是文物需经专家评估,并经捷文化部批准方可出境。
五、旅客携带贵重物品、首饰等入境时,建议向捷海关进行申报,以避免出境时遇到麻烦。
六、旅客只允许携带个人旅途中所需西药入境,药量须与在外停留时间对应。鉴于中药成份复杂,如携带中药入境须注意药的成分,不得携带含有禁止入境成分的中药入境。具体可查询捷海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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