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认定,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刘斌,肇事货车驾驶员,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司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2.张善春,肇事货车押运员,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3.贾安奎,大客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4.彭俊昌,大客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周添,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4年8月26日被批准逮捕。
2.周未荣,湘A3ZT46轻型货车车主,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4年8月26日被批准逮捕。
3.戴飞鸿,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4年8月26日被批准逮捕。
4.李齐平,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仓库安全员,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6日被批准逮捕。
5.杨正湘,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仓储部主任,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6日被批准逮捕。
6.谢珍冬,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业务员,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18日被取保候审。
7.唐石友,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桥仓库装卸员,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2014年于7月2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6日被批准逮捕。
8.陈固根,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桥仓库门卫,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7日被取保候审。
9.彭吉安,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厂加工负责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于2014年7月2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8日被批准逮捕。
10.欧阳正伟,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管理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于2014年7月2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8日被取保候审。
11.唐谷云,长沙市振兴塑料厂负责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于2014年8月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8日被批准逮捕。
12.余让兵,闽BY2508大客车承包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7日被批准逮捕。
13.余让雄,闽BY2508大客车承包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7日被取保候审。
14.廖军,闽BY2508大客车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7日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