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附近,站在初冷器顶部的焦化厂鼓冷作业长马振宇看到这一情况,大声呼喊正好走到附近的焦化厂煤气精制车间主任李书震,李书震急忙跑到事故现场,边对李红星进行施救,边通知所属人员关闭酸气管道阀门,防止事故扩大,并向焦化厂主管生产的副厂长贾建成报告,贾建成迅速和厂内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施救。
约20分钟后,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王勇、王海川被送往邯钢集团医院抢救,李红星被送往邯郸市第五医院治疗。王勇、王海川经邯钢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3日4时死亡,李红星经邯郸市第五医院住院治疗2日后出院。
事后,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管道清洗作业人员错误拆卸运行中的酸气管道法兰,致使硫化氢气体外泄,造成作业人员硫化氢中毒窒息死亡。
间接原因,是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承包的邯宝公司焦化厂清洗工程项目疏于管理,维检修制度不落实,未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未给作业人员配发足够的防护用品。
邯郸市邯钢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洗作业员工安全意识差,在未得到明确指令、未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清洗作业,事故发生后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盲目施救。
邯宝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未设立独立的安全机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
要和大家关注的第二起事故,是中国某冶金建设集团公司机电公司“8.28”氮气中毒窒息事故。
2010年8月28日10时左右,中国某冶金建设集团公司机电公司检修分公司某钢铁公司一钢轧检修项目部在该公司一钢轧厂1#转炉西侧称量料斗内补焊衬板作业时发生氮气中毒窒息事故,造成三人死亡。
该公司检修维保工作由保驾公司承担,保驾公司更换较为频繁且此类保驾公司员工较不稳定,员工流动性大,作业职工不了解设备状况,不了解作业现场危险源点。无法做到安全确认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接着要回顾的,是2009年3月的一起事故。2009年3月21日8时30分,中国某冶金建设公司在中国北方某特大钢铁联合企业工程项目部闻某带领2名民工到该钢铁公司连铸车间水泵房除盐水池,长20米、宽4.6米、高3.65米,对这里进行池壁渗漏修复作业。事先业主已将水池水位降至溢流最低点,池内剩余水深0,5米左右。13时45分左右,闻某等2人先后下到池底,池内余水已在当天中午前排除相继晕倒。电工张某等2人闻讯下池救人,也晕倒在池内。电工安某顺爬梯下到水池一半高度是发现池内已有4人倒地,感觉情况异常顺爬梯回到池上。管道安装工段长郭某带人赶到事故现场误以为是触电导致池下人员晕倒,在断电后让管道工杨某下池救人,导致杨某缺氧窒息倒在池内。至此,除盐水池内共5人窒息晕倒,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稳压罐内氮气随回水管道反串到除盐水池内,造成池内氮气含量超标、严重缺氧,导致作业人员下池后窒息死亡。
还有一起在炼铁厂中被作为警示作用的真实案例,是某炼铁厂“1.18”氮气窒息事故。
2008年1月17日15:50左右2#高炉热风发现 7#箱体内的布袋有损坏,通知高炉并停止使用,改用4#箱体,安排四点班用氮气对箱体进行了吹扫。18日早7:15热风技师付某安排丙班热风班长杨某将7#箱体的上下人孔打开,但不要进入。于是杨某领着另外两名热风工刘某、李某前去处理。先打开下部人孔再打开上部人孔后用煤气报警仪测量箱体内部,显示正常。此时刘某要进入箱体检查布袋情况,杨某没有允许其进入。再次用煤气报警仪检测仍然显示正常,此时,刘某再次说要进去看看布袋情况,随即就进入7#箱体内,杨某也就跟着进入7#箱体。这时刘某在里箱体人孔附近熏倒,杨某随之也熏倒,在外面的李某马上进行呼救,并将在人孔处的刘某拽出,这时听到消息的炼铁厂点检员温某、热风技师付某、2#炉前班长王某及曹某、曲某、孙某等人赶到将杨某救出,此时煤气防护站救护人员也赶到,现场并立即给伤者输氧抢救后送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