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2018年首批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2018-04-15 19:2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4月15日电(记者梁建强 喻珮)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北省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目前,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首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开展督察。根据安排,各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进驻时间均为4月14日至5月6日。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专用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州)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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