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汽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他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爆炸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的问题。
2、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后,双苯厂在出现事故状态下没有采取防止受污染的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又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以及抢救事故现场的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致使松花江流域发生污染事件。
污染事件的间接原因是,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林石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采取措施的相关建议,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
3、污染物的毒性。苯、硝基苯都是有毒化学品,遇明火、高热会燃烧、爆炸,吸入或接触硝基苯后,会使血红蛋白变成氧化血红蛋白(即高铁血红蛋白),大大阻止了血红蛋白输送氧的作用,因而呈现呼吸急促和皮肤苍白的现象。长久中毒以后,则会引起肝脏损坏等症状。
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实施应急指挥与协调,协助吉林、黑龙江两省政府落实应急措施,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建设部派出的专家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共同应对此次环境突发事件。
吉林省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部署防控工作:封堵吉林石化公司的排污口,切断污染源,加大水电站的放流量,加快污染稀释速度。同时,通知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停止生活取水。环保部门通过增加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加强了对松花江水质的监测。
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就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向黑龙江省进行了通报。黑龙江省政府接到吉林省的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松花江沿岸市县,特别是哈尔滨市的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环保部门增加了松花江水质的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还从省长基金中拨出1000万元专款用于事故应急。
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两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
11月23日零时,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
11月24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会见俄罗斯驻华大使,将这次污染事故的全部情况详细地向俄方做了通报。在污染带通过哈尔滨市以后,中方将把监测情况随时向俄方进行通报,并对中俄双方建立热线联系做出具体安排。
11月25日,国务院工作组抵达哈尔滨,处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引起的松花江水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