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具有很深的社会影响与历史意义。
(1)毒奶粉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据卫生部通报,截至2008年9月21日,各地报告因食用婴幼儿奶粉接受门诊治疗的婴幼儿逾5万人,住院接受治疗的“肾结石娃娃”高达12892人,其中有较重症状的婴幼儿104人,死亡3人。截至2008年12月27日,累计报告因“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住院患儿5.19万人,仍在住院的861人,收治重症患儿154例,死亡6人。
毒奶粉事件显示出在当时我国社会所存在的严重问题:①职业道德严重缺乏;②社会良知严重缺乏;③清廉政治严重缺乏;④新闻监督严重缺乏。
(2)事件直接推进了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重申标准。
中国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于2008年10月8日公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①婴幼儿配方奶粉限量值为1毫克/千克。②液态奶、奶粉、其他配方奶粉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③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
世界卫生组织于2008年12月5日宣布:①食品中含有微量三聚氰胺是不可避免的。②设定每日三聚氰胺可容忍摄入量为每千克体重0.2毫克。
按照这一标准计算,一个体重5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三聚氰胺可容忍摄入量为10毫克。
事件推动中国进一步完善立法。国务院于2008年10月9日发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调整管理体制,将食品药品管理局划归卫生部。全国人大修订《食品卫生法》,修订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应按标准使用;取消食品免检制度;建立追回制度;依法惩办不法分子等。
接着咱们再来回顾美国磺胺酏剂事件。
1937年,美国一家公司的主任药师瓦特金斯为使小儿服用方便,用二甘醇代替酒精作溶媒,配制色、香、味俱全的口服液体制剂,称为碳胺剂。在未做动物实验的情况下,该制剂在美国田纳西州的马森吉尔药厂投产后,全部进入市场,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当时的美国法律是许可新药未经临床实验便进入市场的。
1937年9月—10月,美国南方一些地方发现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大量增加,共发现358名病人,死亡10人,其中大多数为儿童。据报道,病人在口服横胺包剂后的24小时出现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致死者随之出现头痛、肾区痛、一时性多尿,然后少尿、嗜睡、面部轻度浮肿。部分患者有轻度黄疸。尿中有蛋白、管型,偶见白细胞。
经调查,肾功能衰竭是由于患者服用磺胺剂而引起的,尸检表明,死者肾脏严重损害,死于尿毒症,其原因主要是二甘醇在体内经氧化代谢成乙二酸和乙二醇酸,这些酸类与活性药物在肾小管内形成结晶,致肾脏损害。因此,有毒的二甘醇是作为溶剂使用的,磺胺酏剂事件实际上是一起含二甘醇的磺胺中毒事件,与磺胺药本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