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宁波6月5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颜丙纳 张婷婷)5日是世界环境日,我国生态环境部明确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6月4日,由宁波海事局、宁波市港口管理局、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联合行动,对部分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联合检查。
海事部门执法人员说,近年来,船舶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使用高硫燃油造成的硫氧化物大量排放。目前宁波舟山港海域以及宁波内河水域的所有港口都已经提前实施船舶排放控制措施。为了确保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取得实效,海事部门一方面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船舶使用合格燃油,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港口经营人进行码头岸电的建设,为船舶使用岸电实现“零排放”创造条件。
联合检查组首先来到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了解了该公司垃圾接收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抽查了其近期垃圾接收作业台账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以下简称《联单》)。从作业台账及《联单》情况来看,该公司垃圾接收业务开展规范有序,记录详细,内容完整。后续检查组还赶赴所抽查《联单》上显示的处置公司进行该批次垃圾处置情况的进一步核实。
随后,检查组对甬江水域进行巡航游弋。期间,检查组对靠泊在甬江某码头的供油船“宏达海8”开展了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检查,检查人员查阅了该轮近两个月来的船舶垃圾及油污水处置记录,对船上留存的《联单》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联单上清楚记录着每一次接收作业的时间、接收船舶船名、污染物种类、数量等信息,并且按照规定作为污染物接收凭证保留在船上。
“《联单》的使用,意味着对船舶垃圾进行了全过程的管控,杜绝了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情况。”宁波壹鼎海运有限公司副总乐众业说。
检查组还对一条停靠在码头边的内河运输船舶“浙绍兴货0717”轮正在使用的燃油质量的进行了取样,下一步将送往检验单位进行燃油质量的检验。
海事部门执法人员说,随着杭甬运河经济的快速发展,甬江水域出现了一批非法从事油污水、残油接收的小型无证船舶。该类低质量船舶从事油污作业,易引起爆炸事故,也不利于城区流域行洪排涝,安全隐患突出。今年年初,海事部门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目前21艘无证船舶全部清除。为填补残油接收市场需求缺口,海事部门正努力推动有资质的公司和船舶从事相关业务。目前已有一艘具有资质的船舶从事业务经营,第二艘船舶也即将投入营运。相关部门也将大力推进内河水域沿线以及船舶锚泊服务区的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点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等接收设施设备配备,届时甬江姚江等水域船舶污染物接收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
接下来,相关监管部门将联合制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不断降低污染风险、减少污染排放、提升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