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发展,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生产当中稍不留神,就会造成事故灾害,幸好,一些及时处置,让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本期带您回顾:那些带给人伤害的事故灾害,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我们都不希望见到事故发生,但一旦发生事故,救援就是最重要的事,那些灾难后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尤其值得回顾和反思。今天和大家说第14集——广东梅州“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12·23”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广东梅州“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2005年8月7日13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正在抢救中。
接到特大透水事故报告后,时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立即组织有关司室进行研究,并对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全力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核对井下人数,采取一切有力措施,为井下人员创造生存条件,抢救被困人员。
2.立即组织排水设备,落实排水措施,保证电力供应加大排水能力。
3.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4.邻近煤矿立即停产撤人,有类似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5.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时任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时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救指挥部一直在国家相关部门、广东省和梅州市政府直接指挥下进行,大批专家共同研究方案。但是,经过23天日夜抢救,鉴于被困矿工生还无望,抢险工作又面临较大安全隐患,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2005年8月29日16时30分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放弃救援工作。
据指挥部新闻发言人介绍,20多天来,全体抢险救援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坚持只要有线希望,就决不轻言放弃的工作方针,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工作。但由于大兴煤矿地质情况复杂,矿井透水量巨大,开采系统混乱,透水后井下原有巷道和设备遭到破坏,随着水位下降,追排水到一定深度后,有关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近两天井下出现数次垮塌现象,直接威胁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专家指出,进一步开展抢险救援存在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如按现有方案继续强排水,会造成新的安全事故,风险很大且无实际意义。
此前,从事生命科学研究的专家到实地考察,对井下被困矿工的生存环境及生存可能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提出了评估意见,认为井下截至2005年8月23日,在矿井内水面以下已不具备生命存活的条件。
根据专家意见,指挥部经认真研究并报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05年8月29日终止抢险救援工作。这次事故被困矿工123人全部遇难,只找到其中6具遗体。
放弃救援工作后,有关方面将集中精力做好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进一步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并抓好煤矿安全整治,维护矿区社会稳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按过去某些地方矿难发生后某些网站的习惯,若出现这种情况,会成网评的焦点。然而,令人们注目的是,“终止抢救的消息”传出来,大多数网评除对遇难矿工表示致哀外,对矿难发生所在地政府的决定比较谅解,“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救援工作在人们的理解中走近尾声。
近些年来,对矿难尤其是特大矿难,人们都表现出空前的关注,会通过报纸、网络表达各自的想法和见解。这是国人良心的显示,也是政府以人为本的体现。面对矿难,人们都抱着“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的心态。过去某些地方出现矿难,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甚至进行消息封锁,从而引发媒体的批评、群众的不满。
引发123个矿工遇难的广东兴宁“8·7”矿难是令人悲痛的,其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但是,矿难23天后终止抢救工作决策能获得公众的认可,这一点却不失为各地借鉴:救援信息透明,让公众获得充分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救援决策的实施。
“8·7”矿难能得到公众的充分谅解,有两个重要的原因:
首要原因,就是信息公开,将矿难抢救的全过程呈现在了公众面前。矿难发生,矿难抢险救援指挥部及全体抢险救援人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只要有一线希望就绝不轻言放弃的工作方针,始终以积极的姿态,旺盛的斗志,齐心协力,艰苦奋战,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加大抽排水力度,全力以赴救援被困矿工。据悉,兴宁市投入的抢险资金达2000多万元,给兴宁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全力抢救,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精神。
这一过程,毫不保留地被各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报道”。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每天传出领导层的动态和救灾进展情况,媒体也不断地披露相关内幕,此举赢得了众多中央和外省媒体的好评,连香港凤凰卫视也公开赞扬广东对于重大矿难事故公开的态度。
因此,全力以赴地救援,公开透明地报道,就会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终止抢救,非为财力所困,实因抢救无望。尽管抢救工作已竭尽全力,但是,经专家评估,井内水面以下被困矿工已无具备生命生存条件,也就是说,井下矿工生还无望。更加严重的是,继续抢救,将直接威胁井下抢险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此情况下,终止抢救是迫不得已,实事求是的。假若非要“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将抢救工作进行到底,非但捞不出尸体,恐怕还会出现新的事故。因此,在抢救确实无望的情况下,果断终止抢救是非常理智的。把道理说明白了,群众自然也就理解了。
发生事故,保持信息通道的畅通,非但必要,而且重要。
“12·23”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晓阳村的罗家16H井发生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造成243人死亡,其中井队职工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9262.71万元。
2003年12月23日2时52分,罗家16H井钻进至深4049,48m时,因更换钻具需要,应该循环90分钟,但操作人员在仅仅进行了35分钟泥浆循环的情况下,就开始起钻。
在起钻作业中总共起钻120柱,灌注泥浆38次,但是在操作中没有遵守每3柱钻杆灌满泥浆1次的规定及时灌注泥浆。
21时55分,录井员发现泥浆溢流,向司钻报告发生井涌,司钻发出井喷警报,井队采取多种措施未能控制局面。至22时4分左右,井喷完全失控,富含硫化氢的天然气大量逸出。
经过高桥镇紧急组织指挥,晓阳、高旺、高桥、黄坡、大旺等村镇的群众在深夜黑暗、通讯不畅、山区地形复杂、道路崎岖的困难条件下,沿公路分别向齐力、正坝、麻柳方向转移。至2003年12月24日凌晨2时,约有1万人到达距离井口2km的齐力。
10时30分左右,四川石油管理局钻控公司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在齐力工作站办公室重新成立了指挥部,由井队分工负责现场搜救和技术工作,地方政府分工负责安置转移群众,保证灾民生活和中毒人员救治,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24时15时55分左右,16H井放喷管线点火成功,至此富含硫化氢天然气持续喷出了18小时。
截至点火成功,从现场共搜救出65人,其中救治58人,抢救中死亡8人。除到四川省宣汉县方向的人数无法统计外,转移群众约3.3万人:高升至天和一线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约1.4万,正坝至敦好一线灾民救助点安置受灾群众1.4万人,麻柳至鹿硐一线转移安置灾群众3000人,县城灾民救助点安置受灾群众2100人。
2003年12月27日11时,罗家16H井压井成功,持续约85小时的井喷失控得到控制。2004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斌、王建东、宋涛、吴华、向一明、肖先素6名被告人均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统计,在事故中撤离灾区的群众总计65632人。截至2004到2月9日,累计门诊治疗事故伤病人员26555人(次);累计住院治疗2142人,住院治疗86人,重症病人9人。
事后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下:
(1)起钻前泥浆循环时间严重不足;长时间停机检修后没有充分循环泥浆即进行起钻;起钻过程中没有按规定灌注泥浆;未能及日时发现溢流征兆。
(2)卸下钻具中防止井喷的回压阀未能及时采取放喷管点火,将高浓度硫化氢天然气焚烧处理,造成大量硫化氢喷出扩散,导致人员中毒伤亡。
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表现出该井场严重的现场管理不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
(2)工程设计有缺陷,审查把关不严。未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标明井场周围规定区域内居民点等重点项目,没有进行安全评价、审查、对危险因素缺乏分析论证。
(3)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井队没有制定针对社会的“事故应急预案”,没有和当地地方政府建立“事故应急联动体系”和紧急状态联系方法,没有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事故、告知组织群众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避险措施,致使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陷于被动。
(4)高危作业企业没有对社会进行安全告知。井队没有向当地政府通报生产作业具有的潜在危险、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危害、事故应急措施和方案,没有向人发民群众做有关宣教工作,致使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不了解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应急防护常识和避险措施。由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没有硫化氢中毒和避险防护知识,致使事故损害扩大,如有部分撤离群众就是看到井喷没有发生爆炸和火灾,而自行返回村庄,造成中毒死亡。
“12.23”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造成243人死亡、数千人受伤,疏散转移6万多人,这是我国石油行业类似事故中伤亡人数最多的一次。
事故伤亡何以如此之重,主要原因:一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周围群众居住比较分散,不易通知撤离;二是事故发生在晚上,大气压力低,硫化氢不易扩散;三是该钻探公司此前并未向周围居民告知富含硫化氢天然气的危害及应急自救方法;四是在井喷后的数十个小时之内,钻探公司一直没有采取点火措施,以致高毒气体不停地蔓延;五是开县医疗手段和设备的落后以及应急措施的匮乏造成一部分中毒人员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其实,归根结底,造成伤亡如此惨重的原因,就是一句话,石油天然气开采属于高危行业,应当预见到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井喷并造成有毒气体外泄,应制订包含及时点火、及时疏散群众等重要内容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保证预案得到顺利实施,但他们没有做到,因此,只有从上到下一起吞咽这起特大事故酿成的苦果。
此次事故教训惨重,应当深刻吸取。
事故本可以避免,但万一发生了事故,救援就是头等大事。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那些灾难后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第14集,广东梅州“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12·23”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