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凌晨1时左右,山西省娄烦县尖山铁矿发生排土场连同山体垮塌事故。至2008年8月8日,共搜寻到11具遇难者遗体,直到2008年9月17日死亡人数未有变化,失踪人数未有核清。
从2008年9月22日至29日,调查组核清了死亡、失踪人数,累计找到了41具遇难人员遗体,另有6件残肢。事故调查组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事后分析分析,直接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排土场地基承载能力较差;
2.尖山铁矿违规超能力排放;
3.排土场设计依据不充分,缺少地勘资料,没有施工图;
4.没对排土场进行认真监测、监控;
5.对周边群众未组织搬迁撤离。
间接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铁矿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
2、4月发现裂隙,采取措施不力;
3、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
4、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没有督促企业整改重大隐患、撤离排土场坡脚下的群众。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该选矿厂是由甲乙两人共同投资500万元建设的一家私营企业,于1998年8月开工建设,1999年6月建成投产。选矿厂选矿工艺部分由退休工程师丙和工程师丁两人共同设计。设计选矿能力为120吨/天,但实际日处理量为200吨/天。
选矿厂尾矿库没有进行设计,是依照该矿区其他尾矿库模式建成的,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尾矿库修筑方式是利用一条山谷构筑成山谷型上游式尾矿库。事故后验算的库容为27400m3,实际服务年限仅为1.5年。尾矿库基础坝是用石头砌筑的一道不透水坝,坝顶宽4m,地上部分高2.2m,埋入地下约4m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只是县环保局到现场检查一下就同意投入使用。后期坝采用人工集中放矿筑子坝的冲积法筑坝,并按照县环保局提出的筑坝要求筑坝。后期坝总高9m,坝面水平长度25.5m,事故前坝高和库容已接近最终闭库数值。尾矿库坝首下方是一条东南走向的上高下低的谷地。建坝时,坝首下方有几户农民和铜坑矿基建队的10多间职工宿舍。到了1999年下半年,便陆续有外地民工在坝首下方搭建工棚。选矿厂认为不安全,曾请求政府清除。镇政府则多次组织清理。但每次清理后,民工又陆续恢复这些违章建筑。事故发生时坝下仍有50多间外来民工工棚。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m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事故将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铜坑矿基建队的房屋冲垮和毁坏,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其中铜坑矿基建队职工家属死亡5人,外来人员死亡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