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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留下的教训22

2018-08-24 23:30-23:59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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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6日12时30分,宝发饲料厂开始工作,用自制压力容器(蒸罐)蒸鸡毛做饲料。第一罐蒸完后,第二罐装料开始供汽,14时56分,蒸罐发生爆炸,罐盖飞出,罐盖和汽浪将正在蒸罐前操作的1名工人击倒,刮破门口墙角,变向后又将正在车间门外进行粉碎的另2名工人击倒。同时,爆炸造成罐体移位,部分房盖(房盖为石棉瓦)被气浪摧毁,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对事故原因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①该厂使用的压力容器(蒸罐)属自制的无任何资料的不合格产品,紧固螺栓座焊缝为浮焊,未焊透,强度不够,并且在1998年12月31日下发锅炉压力容器通知书停止使用的情况下,非法使用,这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②在管理方面,一是该厂无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工人进厂都没有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县有关部门发放的上岗证;三是安全监察部门的通知书执行了不得力,监督不及时。

③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规范,镇级对该厂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不够。

要预防同类事故,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按照法规、技术规范和严格标准设计、生产、安装和使用压力容器。有关部门对非法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的压力容器要坚决取缔。

②压力容器必须装设安全阀等装置,加强检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刚刚所提的饲料厂的事故让我们感慨,但此类事故其实并不少见,2000年7月10日12时20分,陕西省渭南市饲料添加剂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32户居民受灾,直接财产损失534.4万元。火灾发生后,渭南市消防支队立即投入灭火战斗,总队也迅速调集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紧急支援,大火于当日18时被控制。此时,储罐区内总储量约为10吨的两个三甲胺罐仍在燃烧,考虑到三甲胺对人体的毒害作用,若将其扑灭且不能及时堵漏的情况下,必然会散发出三甲胺气体,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故采取了冷却降温,防止罐体爆炸,维持稳定燃烧的灭火措施。余火于2000年7月15日14时30分全部扑灭。

起火单位渭南市饲料添加剂厂位于渭南市建成区的边沿地带,东邻渭南招商大厦,西邻前进路,北临地震局家属宿舍和南白村。该厂为民营企业,有职工150余人,主要产品为氯化胆碱,主要生产原料为环氧乙烷和三甲胺。该厂始建于1987年,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和饲料机械经营。1995年申请年产1.5万吨氯化胆碱扩建项目,经陕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后,于同年在渭南市临渭区招商区管委会办理了土地征用手续。1996年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破土施工,1997年8月投料试生产,总投资2250万元。

2000年7月10日上午10时,渭南饲料添加剂厂合成车间在停产待料数日后恢复生产。11时20分,一辆装有35吨环氧乙烷的汽车槽车开始向合成车间2号环氧乙烷罐卸料。20分钟后,汽车槽车罐内压力降低,两名槽车司机离开卸料现场去厂外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