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评选结果将于“119”消防日前夕揭晓。
全国119消防奖设立于2012年。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设立这一面向社会的全国消防工作奖项,每两年一次,表彰在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科研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我国境内的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中国公民均可参与评选。以往两届评选,111个基层集体、131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近年来,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逐步推进,全社会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的热情明显提高。广大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积极参与灭火救援、消防志愿服务、消防知识传播等社会消防工作,为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和稳定火灾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许多感人至深的先进典型。119消防奖的设立,是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夯实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水平,对于加快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促进消防事业发展、推进“全民消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应急管理部强调,各地要面向基层和消防工作一线,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主推荐候选对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两审三公示”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确保推荐候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应急管理部将从各地申报的候选对象优中选优、严格审查,确保评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渠道,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高尚行为,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