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2018-11-01 15:17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国家应急广播网太原11月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通知》,要求各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各市市长要直接负责。

《通知》要求各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取得实质性进展。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程。各市在今年年底前淘汰市区及周边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

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替代和散煤治理任务。各市要加快2018年清洁取暖任务的落实,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实现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全覆盖。推进过程要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暂予保留。禁止销售、使用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禁止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进入民用煤市场。

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对新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放松标准、排查不力、包庇袒护“散乱污”企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持续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跟踪整改销号。

做好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打击“黑”加油(气)站点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气)站点和“黑”加油(气)车。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当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沿路企业、村庄、经营网点裸露场地及车辆出入路面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对垃圾、抛洒物等及时进行清理。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组织错峰生产。各市制定“一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分类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和重点行业主要产品产量不高于错峰生产前,并将要求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考核。各地错峰生产方案要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

应急减排措施是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的重要措施。各市按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措施的有效性。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名单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要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通知》还明确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下达预警通报,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县(区)进行公开约谈。对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县(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的,直接问责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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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