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31号当天,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派出所民警和同事来到了猫娘的住处和公司,看到的场景和猫娘微博所描述的情况却大相径庭。
她发现眼镜售假已经被粉丝扒出来以后,她第一时间买了四趟韩国机票,同时安排在境内的主管把所有的电脑主机拆掉,硬盘损毁,再安排保姆将自己家中的账本烧毁。
记者:6月1号,通过对顾客退回的在猫娘店铺购买的眼镜进行鉴定后,警方确认猫娘的淘宝店铺出售的名牌眼镜是假货,随后深圳龙岗警方立案侦查,警方随后调查发现,早在5月30号当天,猫娘已经从淘宝帐户支取了700万元人民币,而此时猫娘也已经由韩国逃往了日本,面对猫娘仍然在逃,且大量现场证据被销毁的情况,深圳警方并没有放弃,办案人员通过淘宝方面提供的相关信息,给在猫娘店铺购买过涉案同款眼镜的淘宝买家逐一拨打电话,收回了一百多副假冒的名牌眼镜,进一步巩固了猫娘售假的证据。
通过阿里的数据联系了全国各地有购买眼镜的粉丝,尽快把这个眼镜寄回给我们。
记者:6月5号起,猫娘被全国通缉,在警方的多次劝返之后,7月14号上午猫娘家属来到了派出所递交了猫娘夫妇的自首申请,7月16号早上,在逃亡了48天之后,猫娘夫妇经由泰国曼谷回到深圳投案,此时猫娘悔恨不已。此后深圳龙岗警方抓获了供货给猫娘的上线,据上线供述,猫娘在明知是假货的情况下仍然以每副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千副假冒某品牌的眼镜。
通过多方面的取证,包括对她供货商的一个打击,最终我们确定她是明知所售的眼镜为假货,销售的一个行为。
记者:购买假冒的眼镜之后,猫娘以每副428元至468元不等的价格在淘宝出售,据警方调查,仅该款眼镜半年内猫娘的网店销售额就达到了190多万,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派出所副所长邓凯表示,警方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不遗余力。
这也是我们侦破的首起跨国案件,我们警方对保护知识产权不遗余力,不管造假者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制假售假者抓捕归案。
记者: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当地检察机关,据媒体报道,网络红人利用社交平台销售假货并非个例,对此律师认为,假货在客观上扰乱了健康的社会经济秩序,侵蚀了正规企业的发展空间,挫伤了社会的创新意识,消费者应当理性认识。
社交平台应对平台上有影响力的网红的违法行为尽到管理和注意的义务,而某些粉丝发布虚假内容,单独或者与网红串通欺骗其他用户,也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主持人:如今知名的网红大V利用社交平台开店,面向粉丝群体售卖商品的现象可以说是十分普遍了,但是网红推销的产品这个质量是否能和他本身的名气相符?咱们还必须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理性对待,推广宣传的商品信息不能出于对网红或大V的喜爱而盲目轻信,这是大家在网络购物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要点。
在网红的火爆之下,网红经济下隐藏的问题也在凸显,在网红经济是网红通过直播,社交平台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粉丝之后,借助其拥有大规模的粉丝平台,通过打赏广告电商等形式形成的商业链条,平台通过网红粉丝送的礼物来提成,网红则通过广告的方式来消费粉丝,像高颜值懂包装的网红在平台中就像明星一样受到追捧,那粉丝在平台中关注了网红,便花钱打赏或购买他的广告产品,网红也因此将粉丝的热情换成了真金白银或直接变现,那么在这个新兴模式当中,当然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在这个链条里缺少约束和规范,漏洞和骗局也藏匿在其中。
网红经济说起来还真的不太稳定,因为网红的热度兴起快,冷却的也快,因此网红更需要在热度中抓取变现的时机,这就让网红经济的持续性堪忧,那么粉丝在面对网红经济时的消费,其实更应该谨慎一些,因为有些人你当发现他想要去把自己的名气变现的时候,基本上也就是他觉得时机成熟,差不多该捞一笔就走的时候,因网红而受到广告骗局,购买到假货的朋友,虽然交易通过平台之外的方式转账,但是支付平台一般都进行了实名制,可以通过支付平台查找到对方账户的真实身份,也可以以销售假冒商标品牌案来进行报案,那么当然也可以集结几名受害者联合起来报案,那么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大,从而由警方查询钱款的去向,如果网红和第三方恶意串通,也具有诈骗的嫌疑,都是可以想办法追回的,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觉得在网上买了东西上当受骗,觉得吃亏是福,或者通过几百块钱几千块钱认清一个人的真面目也就罢了,这个时候能够站出来维权才是最最正确的选择。
对于网红,粉丝应该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不能被表象蒙蔽了双眼,一味去轻信,而对于那些先交钱才可以的行为一般都是骗局,网红经济作为新兴的经济模式,网红群体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的确需要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出台来进行规范。
好了,有关网红经济和购买了网红产品如果上当受骗到底该如何维权就跟大家分享到这,这里是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在歌曲过后将会进入今天的第一现场,我们来说说什么叫纸制保健品?而它正在侵蚀着老年人的生活,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新套路呢?待会见。
欢迎回来,这里是修奇陪伴各位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国交通广播,进入今天的第一现场,近年来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所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频发,各类不规范的理财产品就像一种新型的纸制保健品,侵害着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丰台法院对近三年内审理的理财类合同纠纷进行了专项调研,发现其中中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后导致财产受损的案件呈现高发趋势,详细情况我们先来听央广记者孙颖的报道。
记者:北京丰台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佳介绍,近三年丰台法院共受理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442件,其中原告年龄在50岁以上的案件占比74%,而且串案多发,区域性集中性明显。
以我院办理的某公司理财案为例,投资人居住在同一个街道的占60%,这一老年人群体说服带动力强,拉拢说服亲朋同事邻居一同投资,一同起诉密切相关。
记者:法院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大多由于老年人是靠理财销售人员推荐便购买产品,容易引起纠纷,委托理财合同,在关键性条款上存在约定不明,免除责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