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实施重污染天气私家车单双号限行

2018-11-29 09:13 来源:广州日报

28日,广州污染天气交通限行新规开始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与2014年颁布的限行版本相比,本次修编的新规变化颇大:在预警级别和限行车辆方面都进行了细分,启动限行措施的“门槛”也比之前有所降低;重点对俗称的“泥头车”进行严格监管,只要启动最低级别的黄色预警,就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修编征求意见稿)》将启动临时限行措施的条件分为三种: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具体的限行方式也分为三种。

2014年广州发布实施的《环境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采取限行措施的条件是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响应措施。而所谓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全市空气质量监测10个国控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300。AQI超过200的重度污染,相应的PM2.5的24小时均值在150微克/立方米以上。

从广州的现实情况来看,10个国控点的AQI日均值超过200的情况非常少见,只在2014年1月启动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而本次新规明确,PM2.5日均值超过75微克的,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就可以启动限行措施。

2014版的《环境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只区分了公务车和普通社会车辆两种。其中规定:空气重污染期间,普通社会车辆按照单双号限行。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各单位公务用车总数50%比例封存,其余50%的车辆再按照单双号限行。这意味着,重污染天气期间,75%的公务车无法上路。

本次新规不再对公务车做出特别规定,而是重点对“泥头车”、柴油货车进行了特别规定。据悉,柴油车的排放对广州空气质量影响巨大。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仅广州籍(粤A车牌)汽车保有量有246.9万辆,机动车排放是广州环境空气中PM2.5的重要来源,占比16.3%,柴油车28.5万辆,占比11.5%,虽然在广州汽车总数中占比不高,但排放的颗粒物却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95%以上。

12月7日前,市民可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反馈相关意见。

黄色预警:预测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橙色预警:预测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二)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红色预警:预测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PM2.5日均值>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PM2.5日均值达到250微克/立方米以上。

红色预警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二)汽车(含临时号牌)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6类车辆不受限制

本次新规特别明确,6类车辆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指挥车。

(二)新能源汽车、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持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新闻采访车、气象监测车、环境监测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执行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五)悬挂“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殡仪馆殡葬车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是新列入不受限制的车辆。

责编:李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