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月8日电(记者黄江林)记者8日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津日前对《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黄、橙、红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取消了蓝色预警。
新预案将原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中“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有一天)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新预案还修改了黄色预警的启动和发布程序。黄色预警由此前“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调整为“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黄色预警信息由此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调整为“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发布”。
在调整应急响应措施方面,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分别列出健康防护指引、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公众健康防护的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在橙色预警期间,在高速公路上对中型重型汽车不再采取限行措施;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天津港由“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调整为单双号限行,解决了因集疏港车辆严重积压产生的社会稳定及环境污染隐患。
据了解,《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2013年10月正式颁布,2014至2017年进行过四次修订,本次修订是该《预案》第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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