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16日电(刘相琳 胡景怡)重庆市应急管理局16日发布消息称,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越冬、祥和过年,重庆市政府向该市遭受自然灾害区县下拨冬春救助资金8100万元,解决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难题。
2018年,重庆市先后发生了洪涝、风雹、干旱、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重庆全市有36个区县(自治县)14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7人,紧急转移安置7.8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0.86千公顷,倒塌房屋2335间,严重损坏房屋7899间,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面对自然灾害,重庆市先后5次下发紧急通知,4次启动市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18次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检查指导救灾工作;安排下拨救灾应急资金2100万元,紧急调拨棉被3.5万床、棉大衣1.5万件等物资支持灾区救灾工作,保证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为做好受灾人员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对重庆全市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出安排。根据工作部署,重庆全市83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深入基层,深入受灾群众家中,对受灾人员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受灾人员生活困难需救助情况,会同农业、气象等部门,进行分析评估,制定了冬春救助方案。
为保证专款专用,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对这笔款项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