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不会传染人 高温下病毒可彻底灭活

2019-01-28 14:47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近来,人们不断从各种途径获知“非洲猪瘟”这个词。作为猪肉消费大国,我国猪肉年消费量超过5000万吨,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消费者们都很想知道:非洲猪瘟到底是啥病?怎么传播的?会不会影响猪肉的食用安全?又该如何防控?对此,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

猪肉营养比较丰富,做法繁多,是我国消费者最常食用的肉类之一。然而,继2018年8月我国发现首例猪瘟疫情以来,虽然国家迅速采取了应对措施,仍有大量生猪被扑杀,引发公众对猪肉食用安全的广泛关注。

非洲猪瘟从何而来

1921年,非洲猪瘟在肯尼亚被首次确诊,随后曾在多国肆虐,至今仍无有效疫苗。近百年来,仅有13个国家根除疫情,根除时间多为5年至36年。

非洲猪瘟是一种猪的急性、烈性传染病,致死率最高可达100%。目前,全世界暂无有效疫苗。由于具有显著的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潜伏期长等特点,生猪感染后,可能在3周内并无临床症状显现,因而被称为“生猪头号杀手”。1921年,非洲猪瘟在肯尼亚被首次确诊,1957年传入欧洲,1971年传入美洲,2007年传入俄罗斯以及高加索地区,并在多个东欧国家扩散和流行。仅2018年,全球共有22个国家报告发生6200多起疫情。2018年8月,辽宁沈阳出现我国第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非洲猪瘟肆虐全球多国,它究竟是如何传播的呢?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副主任黄保续介绍,分子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传入我国的非洲猪瘟病毒属基因Ⅱ型,与格鲁吉亚、俄罗斯、波兰公布的毒株全基因组序列同源性为99.95%左右。首起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开展了系统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在我国,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主要有3种方式:生猪及其产品异地调运、餐厨剩余物喂猪和人员车辆携带病毒传播,分别占比16.3%、42.9%和40.8%。其中,餐厨剩余物喂猪以及人员车辆携带病毒传播占据绝大比例。

需要指出的是,非洲猪瘟一旦在一个国家定植,就很难短期彻底根除。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冯忠武表示:“2018年,全球非洲猪瘟疫情明显重于往年,新增疫情国家数同比上升30%,疫情数同比增加10.7%,部分国家呈现大暴发、大流行态势。”近百年来,在已先后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的60多个国家中,仅有13个国家根除了疫情。并且,根除时间多为5年至36年,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俄罗斯从2007年首次发生非洲猪瘟至今,共发生疫情超过1000起,至今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2019年1月20日,我国先后有25个省份发生过家猪和野猪疫情104起。目前,已有83个疫区按规定解除封锁。疫情处于点状散发,没有流行蔓延,且发生势头开始减缓。”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广德福说,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防控政策措施,其中既包括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常规防控措施,也包括限制调运、禁止餐厨剩余物喂猪等针对非洲猪瘟传播特点的特殊防控要求。

食用猪肉是否安全

专家明确表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传染人,不会影响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

很多人担心,非洲猪瘟疫情会不会影响猪肉安全?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守伟明确表示:“非洲猪瘟疫情不会影响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及其制品。”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传染人,发现近100年来,世界上还没有发生过人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消费者完全不用担心食用猪肉感染疫病的问题。

“非洲猪瘟不会感染除了猪之外的其他动物,不影响食品安全。”黄保续介绍,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既没有把非洲猪瘟列入人畜共患病,也没有列入多种动物共患病。有关国家科研人员曾经将非洲猪瘟的病毒接种到犬、鼠、兔等10余种动物体内做感染实验,均未发生感染。

并且,高温即可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王守伟说,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高温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其加工条件均可使该病毒失活。而家庭烹饪鲜(冻)猪肉时,加工温度往往在90℃至100℃,病毒更加容易失去活性,只要保证足够烹制时间即可。因此,不必因为某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就不吃猪肉及其相关制品。

此外,严格的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染疫猪肉流入市场。我国首例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加大了非洲猪瘟排查力度,强化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只有经检疫合格的猪肉才允许上市销售。在疫情发生地区,实施了严格封锁——疫点的全部生猪以及疫区内存在风险的生猪均被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染疫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

如何防控非洲猪瘟

及时主动报告疫情十分重要,有关部门、生猪饲养者、企业生产者以及消费者都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从而在各个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及时主动报告疫情对疫情的有效处置和控制十分重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发病猪所在地点为疫点,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为疫区。对于疫点内的活猪,要进行扑杀处理;疫区之内的活猪,则根据检测和调查结果确定扑杀范围。据介绍,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会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非洲猪瘟已经纳入我国强制扑杀补助范围。针对此次强制扑杀的生猪,均给予所有者每头1200元的补助。因此,养殖场户不必存有顾虑,应及时主动报告疫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冯忠武表示,非洲猪瘟在我国发现以来,畜牧兽医部门对所有疫区的生猪进行扑杀,并通过化制、深埋等措施开展无害化处理,主要是为了防止疫情传播,以免危及更多生猪养殖场户,保护生猪产业。由于疫区内的生猪是高风险传染源,绝不能允许活猪、猪肉或猪肉产品流出疫区,否则将很容易造成疫情扩散。事实上,不仅要求扑杀疫区内的生猪并开展无害化处理,还要对生猪饲养圈舍、运输车辆等彻底清洗消毒,以及对其他养殖废弃物一并开展无害化处理,确保及时消除所有隐患。

非洲猪瘟也对生猪产业转型发展提出了要求。记者从各地了解的情况显示,生猪生产方式正在积极适应限制调运措施,全国生猪供应和价格水平总体稳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计扑杀生猪91.6万头,约占我国7亿头生猪出栏量的0.13%,直接影响非常有限,市场供应总体上仍处于相对宽松状态。去年8月份以来,全国猪肉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幅上涨,也没有脱销断档。总的来看,近期产能充裕,猪肉供应有保障,价格上涨空间不大。

鉴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性,王守伟建议,消费者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注意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从而在消费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非洲猪瘟疫情的传播蔓延。生猪感染非洲猪瘟后,会在耳、四肢、腹部皮肤出现出血点,消费者如发现类似可疑猪肉,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不能随意丢弃。同时,鼓励各地和大型养猪企业按照区域化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快调整猪肉供应链,大力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消息来源: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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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恪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