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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9

2018-03-18 23:30-23:59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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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阪神大地震在日本地震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引起日本对于地震科学,都市建筑,交通防范的重视。另外,此次地震也对日本政坛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专门介绍这次地震的书籍《日本阪神大地震研究》,对这次灾难做了详细记录,也分析了其中我们需要借鉴的经验教训,今天,我们继续和您聊聊发生在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第9集。

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四个月后,在神户市仍然有三万多名受灾者生活在避难所中。在灾害救助法中规定,由都道府县的长官承担向受灾者提供应急临时住宅的责任。兵库县计划总共建设4万户临时住宅,到5月2日为止建起了38585户。

神户市计划建设19249户,其中大部分竣工后,向县、中央政府提出了追加建设的要求,但是能够追加建设的必要性前提条件是必须首先使用已经竣工的临时住宅的所有空房,并且从5月9日开始在整个神户市区实施个人意向调查。

占全体57%以上的临时住宅都建设在北区和西区,但是在这两个区域内符合入住条件的即全部或大半坍塌房屋的数量分别是:在北区,全部坍塌117栋,半坍塌1177栋;在西区,全部坍塌0栋,半坍塌1500栋。然而在东滩区,全部坍塌的房屋数量是11171栋,半坍塌3098栋。

在神户市内的避难所里生活的三万多受灾者中,在一顶帐篷下迎来梅雨季节和炎热的夏季。而且这种生活在帐篷里的受灾者中就包括了大多数生活在东滩区20所帐篷村内的600名,滩区36所帐篷村内的904名,中央区11所帐篷村内的386名受灾者。

从1995年5月1-6日的4天时间内,对临时住宅的入住者进行了统计调查。选取的调查对象是居住在东滩区内15栋临时住宅里的人员,总计150人。

访问临时住宅后我们就立刻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独自生活的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极多。分析本次调查对象的每户家庭里的居住人数后,发现单身生活的家庭大约占据了全体的三分之一。

最普遍的居住形态是两人生活,大约占全体的一半。主要是夫妇家庭。平均居住人数是1.97人。男女比例中女性占72%。

不仅可以明显看出临时住宅里的居住者是老年人,而且在有效回答的146人中有40人已经70多岁,8人已经80多岁。这次采取的优先入住方式,人为地造成了在特定地区内大约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都是70多岁的老年人这种特殊的社会。

地震发生后不久,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志愿者汇集到神户市。通过他们不辞辛苦的救援和重建活动,使神户的许多受灾者都得到了物质上或者精神上的支持,但是,距地震发生已经过去了四个月,在临时住宅里,也有占全体35%的居住者,一次都没有受过到志愿者的关怀。

调查发现,许多受灾者都认为入住临时住宅后得到改善最大的是能够确保“家庭隐私”,以及由于在避难所的大教室中和许多家庭一起生活时,需要时常考虑到别人的心情,入住后终于可以过上“不必考虑周围”的生活。长期生活在避难所中使受灾者觉得与常人不同,对于他们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入住临时住宅后,许多受灾者认为改善最大的不是居住状态的改善,或者电气、天然气和水道等物质上的便利,而是精神状况得到了改善。

入住临时住宅后困扰受灾者的最大问题是临时住宅中“设备的不完善”。这个问题的涵盖面十分广泛。例如上水道的水龙头少,浴室狭窄不方便,没有遮雨的屋,锁和门关不严实,厨房设备不完善,搁板太高,无法钉钉子,煤气罐放置在危险的地方,临时住宅总是摇晃,空调无法设成壁挂式,厕所臭味等等。

以上列举的是临时住宅中的设施问题。但是把这些问题一项一项地统计的话,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噪声和附近的噪声”。占全体调查对象三分之一的45人就一直因隔音设施不完善而导致的噪音问题所困扰。其中,有的人抱怨说由于雨声太响而睡不着觉。

避难所里的调查对象是从东滩区5月1日“情报中心”现有的避难所名簿中选取出来的,调查对象共计174人。

调查对象中男性大约占40%。调查对象以40~50岁为主,大约占55%。7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约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0%以上。然而,按照入住的优先顺序,排在第四位的年轻人家庭离能够入住临时住宅还十分遥远。

最初神户市按照“公平性”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入住临时住宅的先后顺序。但是由于申请入住北区和西区的临时住宅的人数远远低于神式。然而改变入住方式以后这两个地区的临时住宅的空房依然户市的预计人数,因此在这两个区域内特别地采取了捷足先登的入住其原因估计有两个因素。

第一,生活在避难所里的受灾者并不知道按照捷足先登的原则进行入住的临时住宅的存在。通过访问调查发现,在有效回答的165人中有22人都不知道这种按照捷足先登的原则进行入住的临时住宅。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165人中虽然143人都知道这种按照捷足先登的原则进行人住的临时住宅,他们却仍然选择滞留在避难所里。之所以有这么多人都选择继续滞留在避难所里,是因为受灾者认为与其居住在遥远的临时住宅中还不如生活在附近的避难所里的缘故。

调查发现,对于入住临时住宅后估计能够得到改善的问题的回答中,有65人都提到了“能够确保隐私和家人的时间”问题。这是因为地震发生后不久在避难所里就出现了无法确保隐私的问题,在体育馆等宽阔的空间里,许多成年人在没有任何遮拦的环境中共同生活四个月,理所当然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甚至有人抱怨由于周围都是人,连家庭争吵也不得不作罢。无处发泄内心的紧张情绪,导致很多人出现了严重的精神崩溃症状。

回答较多的还有“与人共处的拘束感和矛盾的消失”“从共同生活和避难所里解放出来”等等。和许多家庭共同在一起生活时产生的精神压力逐渐消失受灾者们重新获得了放心、舒适的心情。此外在物质方面,有25人提到了“没有洗澡和饮食等的时间限制”,高居第二位。

对于生活在避难所中的受灾者来说,入住临时住宅是改善生活的一种方式,然而不可预知的未来也同时啃噬着他们的内心。30名回答者对于入住临时住宅后估计将会产生的问题都说“没住过,没有发言权”。然而更多的回答是,由于现在建成的临时住宅集中在遥远的北区和西区,会出现“上班、上学不便”的问题。

暂且不论到四个月时间内避难所中的人际关系相处如何,仅仅想象一下今后将要和陌生人成为邻居,就会产生一种不安之感在避难所里生活的大部分都是本地人,而入住临时住宅后则必须重新构筑人际关系。还有许多回答者担心“湿度、不卫生、冷气暖气等设备”、“隔音”、“狭窄”等临时住宅中的设备问题。神户市临时住宅的入住期限原则上是半年的时间,最长期限可以延迟到一年。因此许多受灾者在入住以前就十分担心“临时住宅的期限”问题。此外许多老年人担心离开和成年人共同生活的避难所后将没有人来“照顾”自己,还有人感觉“寂寞无聊”。

所以,有人在灾后建议,应该立即实施追加建设应急临时住宅的工程。

追加建设的地点应该设在距离避难者较近的地方,并且按照目前生活在各区内避难所中的家庭数量决定建设的数量。为了实现这一计划,必须灵活使用民间私人土地。

在神户市所有临时住宅中安装空调等设施。因为临时应急住宅的隔热性非常恶劣。

对于提出的尽量在受灾居民附近建设临时住宅,建议确保建设用具体做法有:利用东滩区内的公共土地;租借受灾者拥有的土地,优先提供者入住;购买受灾者想要卖掉的土地;有效利用有限的土地;制定针对个人自建临时住宅的进行经济补贴的制度。

最后,对于已经入住临时住宅的受灾者和今后预定入住远方临时住宅的受灾者可以采用下面的救济措施,即提供接下来入住国营住宅的优先权。

由于受灾而丧失了住宅的人们在能够确保稳定的住宅之前,为了临时性居住而建造的简易住宅称为“应急临时住宅”。这种应急临时住宅可以大致分为大型自治体修建的“公共临时住宅”和私人建设的“自建临时住宅”两种类型。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在灾害复兴的过程中应急临时住宅的地位问题,按照有关应急救助的特别法一(灾害救助法)中第23条的规定,进行应急临时住宅的建设,功能是“对于因灾害而丧失了住处且单凭自己的财力无法确保住宅的受灾者,提供临时建设的简易住宅以保证他们时居住的稳定性”,此处贯穿的基本思想是“保障生活”和“暂时建设”。

从临时性建设的角度来看,应急临时住宅的原型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过冬住宅遭受灾害都市的应急简易住房,而且它的居住期限被限制在两年以内。这些规定充分地表现出只要达到了最低限度的居住水平就万事大吉的思想。目前的救助法比最初制定时已经多多少少得到一些改善,然而现在的建造标准规定,每户的空间大小是8坪,每坪约合3.3平米,每户的造价是125万日元。之所以规定这些数值,是因为担心如果大量提供质量上乘的住宅,就可能会变成永久性住宅的缘故。

兵库县南部地震发生后,由于执行了参与该标准制定的副事务长官下达的“特别标准”,即“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和厚生大臣进行协商,灵活处理”的通知,因此建设单价和附带设备都超过规定标准。例如,提高了标准单价的补助金额,达到287万日元,而且作为特例,同意安装空调等设备。

灾害发生后,在确保避难生活空间的过程中,应急临时住宅的功能不断地发生变化。从最初的为了确保人身安全的“紧急退避”和“应急避难”的阶段,发展到后来的为了重建生活而确保居住空间的“应急居住”的阶段。这种应急居住的阶段,是为了谋求生活重建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城市复兴,从而最终达到“永久性居住”阶段的变化过程。

因此,在“临时建设”和“生活保护”的功能之上,还要再加上“复兴的基础”这一功能。从这个角度出发,虽然说是为了保障最低的居住水平,然而为了迈出重建的第一步,为了确保自力更生的最低限度的基础,甚至为了保障永久性的居住和城市复兴的顺利进行,必须设定它的规模和建设地点以及室内设施等标准。

此次地震发生后,总共建造了49681户临时公共住宅。从建造数量来看,超过了1923年关东大地震的大约2万户这一历史之最,建造了大量的临时住宅。大约5万户这个庞大的数量,大大超出了潜在的临时住宅的供给能力。出现了不得不利用外国生产的临时住宅或者不符合规格的普通活动板房的情况。

兵库县公布的房屋全毁家庭的数目是182610户。按照这一数目计算而建造的临时住宅的比率是27%,这与厚生省规定的建设比率标准为“全塌房屋的家庭数量的30%”大致相当,也与1964年新潟地震和1969年伊势湾台风时的建造率大体相同。但是此次的临时住宅建造率却远远不及最近发生在岛原市的云仙普贤山峰火山灾害发生后的87%,以及发生在奥尻町的北海道西南海面地震的78%的比率。虽然说有建设用地的限制和建材的限制,但是肯定不能达到受灾者对于临时住宅数量的需求。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