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典型案例显示,2013年10月8日11点多钟,张某到医院就诊,经检查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高血压等,12点10分,他进入透析室等待透析及吸氧,下午2点40分左右出现了问题,北京一中院法官助理刘雅帆介绍。
因为生命体征欠稳定,然后他在转至急诊科进行抢救的过程当中,最后是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家属就起诉医院,认为这个是医院救治不利,诉讼过程当中双方经协商一致,是应该进行鉴定,但是后来是因为这个张某的家属拒不配合鉴定,所以导致最终鉴定终止,那么法院也是因此驳回了他关于医院过错行为起诉的请求。
记者:对此,张军分析。
患者主张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应当根据一般侵权过错原则,由患者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如果患者非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鉴定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记者:婴儿出生缺陷对于父母和家庭来讲都是灾难性打击,典型案例显示,张女士自2009年12月开始在一家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建立产前检查档案,并先后五次到医院做彩色超声检查,2010年6月分娩出胎儿小小,小小出生后42天到医院进行心脏超声检查,提示先天性心脏病,后经手术治疗未果,因先天性心脏病死亡,张女士及家属起诉要求医院支付死亡赔偿金等损失,总计139万多元,最终一二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89000多元,刘雅帆介绍。
法院是最终根据了医疗鉴定的结论,就是说这个医院医疗过失行为当中造成了婴儿的畸形出生,这个医院医疗机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合理的范围内向张某及其家属赔偿理疗费,住宿费等费用。
记者:张军进一步分析。
在医院机构对婴儿畸形出生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就其医疗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但如果为先天缺陷,并非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先天缺陷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医疗机构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记者:手术中改变方案是不是要告知患者及家属呢?典型案例显示,赵某在医院接受右侧主动脉狭窄支架形成术,术中医生在未告知的情况下为赵某放置了第二个支架,导致赵某伤残,张军分析。
医院在术前沟通中对患者术中风险告知不足,既对患者知情权构成侵犯,同时也可能存在侵犯患者选择权的情况,医疗机构的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记者:法院建议患者强化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及时提供有效证据,明确权利义务依法行权,理性维权,深化沟通协商,多渠道解决医疗纠纷,申请专家辅助人,切实提升举证能力,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克介绍。
患者在必要时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专家辅助人,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举证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就医疗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使鉴定意见或者案件的其他专业性问题进一步明晰,既促进医疗案件的庭审实质化,也帮助患者有效维权。
主持人:11:27,这里是正在直播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那么有关医疗纠纷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话题,今天先聊到这,在歌曲和路况过后进入我们今天第一调查,互联网APP真的陷入了窃听风云吗?大量报道都说软件会打开录音功能,对我们的生活进行窃听,真的是这样吗?待会我们来听记者的调查。
11:33,我们来关注一下半点时分的最新路况,马上来连线驻守在北京市交管局的路况观察员,你好。
修奇你好,来关注路况,首先还是来关注一起事故,现在的东三环在长虹桥北的南向北方向,在下桥处有事故发生,提醒后车注意小心避让,还有需要提示大家的是现在的南六环外环方向由西向东,在这个入口匝道处100公里处现在的交通事故已经是处理完毕了,交通也在逐步的恢复当中,大家可以放心选择,在环路方面现在的东二环左安门桥到建国门桥,东三环潘家园桥到长虹桥,东四环姚洼湖桥到东风北桥,还有东五环五方桥到平房桥都是在南向北方向车行也是比较缓慢的,提醒大家注意稳驾慢行,好了,以上就是这个时段的路况信息。
主持人:感性观察,理性分析,半点过后欢迎回来,这里依然是修奇陪伴各位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交通广播,节目之外想了解更多的应急新闻和应急知识,也欢迎随时关注国家应急广播的微博,微信,客户端,好了话不多说,马上进入咱们今天下半程的节目。
第一调查
进入今天的第一调查,最近一篇隔墙有耳,记者耗时三个月测试,美团,饿了么是否在偷听的文章刷了屏,人们就开始担忧这手机APP会不会监听用户的日常呢?也许您在使用手机的时候也会遇到类似的经过,比如说心里想着的商品想吃的东西,软件都能够精准投送,难道它真的在监视我们吗?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手机APP在监听你我的日常生活,但是想要去精准进行推送的话,有比监听更省事的方法,我们来听央广记者任梦炎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