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9-05-15 00:17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中新网南宁5月14日电(蒋雪林 唐志平)5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视频部署会,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全区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

据悉,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广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以切实有力的行动,迅速扭转当前广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当前,广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存量大、分布广、管理难,近年来,虽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屡见不鲜。2018年以来,广西公路上(不含城市道路)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1844起、595起;分别造成1932人、621人死亡,分别占公路死亡事故总数的45%和13.4%,占死亡人数的44%和13.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超员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肇事肇祸突出,严厉整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行动期间,广西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围绕城市、农村“双线并行”源头排查为先的原则,组织警力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涉摩涉电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等进行细致摸排,深入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充分整合部门、行业力量,并积极推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统筹交警、治安、派出所、巡特警、刑侦等力量,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加强路检路查,组建执法小分队在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重点道路开展专项查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综合研判学生出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将在广西部分城市,以违法模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以鲜活、有趣的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

为确保“飓风行动”取得实效,行动期间,广西各地将实行“六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五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六是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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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