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7月4日电(记者黄筱)随着雨水增多、气温升高,南方地区进入梅雨季,各类野生蘑菇繁殖旺盛,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提醒,需要警惕因误食毒蘑菇导致的食物中毒。
近年来在山区农村和乡镇,都有因误食毒蘑菇而中毒的事例发生。据统计,2004-2014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显示,11年间共报告毒蘑菇中毒事件576起,致3701人中毒,死亡786例,病死率为21.2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近日接诊了一家五口人,皆因食用毒蘑菇中毒,目前尚未脱离危险,他们一边进行血浆置换、一边进行观察,随时准备开展后续治疗。
该院重症监护室医生俞慧丽表示,根据以往经验,患者通常在食用毒蘑菇6小时甚至24小时后,才会出现中毒症状,中毒者会腹部绞痛、呕吐以及重度脱水性腹泻,很多潜伏期长的中毒者会误以为自己的症状与误食毒蘑菇无关,仅仅只是“肠胃炎”。
“1到2天内,胃肠道症状消失后,特别容易造成一个康复的假象,称为患者‘假愈期’。在此期间,毒素会破坏中毒者的肝脏,如果没有接受及时准确的治疗,中毒者很快就会器官衰竭、休克直至死亡。”俞慧丽说。
由于野生蘑菇的形态多种多样,非专业人员仅凭经验,靠形态、气味、颜色等特征来辨识非常困难,若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视力模糊等症状,须马上就医,争取最佳治疗期,及时抢救。专家表示,不采、不买、不吃野生蘑菇是预防和控制毒蘑菇中毒的关键。
科普视频:生活中的安全——采蘑菇时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