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灾区生产自救 山东暴雨受灾企业可申请减免税收

2019-08-20 00:30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赵建华)超强台风“利奇马”给中国经济大省——山东造成严重影响。记者19日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22条措施,支持灾区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2条措施包括,企业因台风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企业因受灾造成的资产损失,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受灾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可按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因受台风灾害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22条措施还包括,纳税人因台风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其于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按照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90%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税额不超过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实际损失额。资源税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台风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

税务机关鼓励和支持向灾区捐款捐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受灾地区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受灾地区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了支持地方做好超强台风“利奇马”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国财政部、应急管理部8月12日向浙江、江苏、山东三省紧急下拨中央防汛防台风补助资金3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浙江1.5亿元、山东1亿元、江苏0.5亿元。山东省也拨付救灾资金4.175亿元用于抢险救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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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