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7日消息(记者李思默)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截至9月27日8时,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已有5.1万余人成功报名,27个省份报名人数已超过招录计划,其中:山西、湖南、贵州、青海、宁夏5个省份报名比例已达3:1以上。此次招录报名将于10月10日18时截止。
据介绍,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极大提升了消防员职业的尊崇感、荣誉感。
在职业保障上,对已录用的消防员,在职业发展方面,将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同时,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每年面向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每年从大学生消防员考试录用干部,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均有机会提任为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
此外,实行消防员全程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