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1月5日电(记者梁晓飞)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2019年以来,山西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为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财政厅从省级2019年救灾预算资金中下拨3400万元,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据了解,目前,救灾资金已经下拨到65个受灾的县、市、区。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帮助解决干旱、风雹、洪涝、低温冷冻、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严重地区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按照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个人申请、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定”四个步骤确定救灾对象。
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相关市、县的财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的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