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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网售禁令下发 电商平台反响不一

2019-11-05 11:00-12:00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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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海口市的丁女士今年52岁了,退休后喜欢旅游,今年9月份她和朋友一起报名了本地一家旅行社的青海六日游,坐飞机往返包括大巴车以及食宿价格是每人640元,在从青海湖回酒店的大巴车上丁女士出现了高原反应,头痛呕吐,丁女士的丈夫黄先生。

一上那个旅游车我老婆就感觉到不舒服,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急救的药品,也没有急救箱,也没有氧气瓶,我老婆自己跑据买了一个氧气瓶,60块钱,就吸氧回那个酒店。

记者:黄先生称,回到酒店后丁女士身体不舒服,没有去餐厅吃饭晚上十点吃了点方便面后又出现呕吐症状,还晕了过去,再次吸氧后醒了过来,随后同行的旅伴以及导游和领队把丁女士送往附近的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乡镇卫生院救治。

送到那里以后人家卫生院的就讲,他说你这个太晚了,你早就该来了,卫生院的就给她高压吸氧,吸氧以后我老婆就清醒一点,过了十多分钟以后就抽筋了,就呕吐很厉害。

记者:因卫生院的治疗有限,综合考虑后只能将丁女士送往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法院抢救,170多公里的路程,第二天凌晨大概1点30分丁女士在送往湟源县人民医院途中死亡,丁女士的丈夫黄先生认为导游和领队有所失职,没有陪同丁女士一同前往县医院。黄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丁女士和海南当地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以及旅游费用的发票,合同上显示的旅游费用是1480元,而发票上显示的费用是640元,黄先生认为旅行社提供的是不符合规定的低价团,海南汇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这次旅行并不是低价团,而是旅游尾单。

就是剩尾单的时候才给他们1480买一送一,出发前的十天才搞这个活动的,今天他们几个人报名,问的时候我们就1480签的合同,后面着急了,这个人多了之后就没有改了,比如两个人去旅游,那你付钱我就签一个人的合同就行了嘛,反正两个人去。

记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来海口飞兰州的机票就不贵,只有200出头,旅行社已经提前订好了机票和酒店,价格更为优惠,如果最后没有收满团员会有更大的损失,于是就在出发前几天给出1480优惠200元,买一赠一的活动,相当于每人640元,在发票的备注栏也有标记,负责人称他们也给团员买了意外险,旅行社自身也买了责任险,目前和黄先生最大的分歧就是赔偿金额以及责任划分的问题。

目前根据他提供的材料给我们,我们应该要计算给他的赔偿金额死亡赔偿60多万,安葬费三万多块钱,还有当时在黑马河的医院花了两千多块钱,加起来就70万,现在保险公司初步的认定我们旅行社承担35%的责任,他不认可,他现在改口是什么呢?意外保险五万块钱给他,我们承诺的补偿十万块钱给他,再直接给120万的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