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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环境 各方还需作出哪些努力

2019-12-02 11:00-12:00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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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韩晓认为之所以这样的广告短信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违法的成本过低,韩晓建议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这些不法的商家起到警示的作用。

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相应的处罚力度,比如二次违法或者多次违法的行为提高处罚标准,不能一刀切,另一方面应该走到一个全面监管,违法必究,违法必查。

记者:韩晓建议,如果部分消费者频繁受到广告信息的困扰,可以通过电信运营服务商来办理相关的短信拦截服务,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就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可以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对这个垃圾者的信息进行相应的举报,如果商家的行为涉嫌泄漏个人信息,用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严重的涉嫌违反相关刑法的,还可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用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然后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记者: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建议,解决广告短信的问题需要出台专门的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法,消费者也要增强信息保护的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泄漏给他人。

首先就是说要加强立法,就是以前咱们的立法主要是重的一些原则,然后轻细则,或者说他重的企业自律而轻监管或者规制,那么我们觉得建议就是说对这一块专门的出台一个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个我觉得我们相关的企业也一定要加强内部这种管理,你自己也不要通过这种手段去获取这种信息或者去从事自己的这种经营活动。

主持人:工信部发布的通讯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型短信息,然而由于某些网购平台隐私条款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接受平台将相关必要信息提供给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并接受个性化信息展示,搜索及推送服务等,那么消费者不断接到促销短信就不难理解了,其实促销短信频繁问候消费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出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因而一些电商平台制定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力,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会以默认方式允许卖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属于法律上的无效条款,那么同时对于消费者选择退订,但是卖家仍然需要消费者发送促销短信的行为构成法律上的强制交易,那么遇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电商投诉,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法院等提起诉讼,要求电商平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及时亮剑,根治促销短信,需要相关部门与互联网企业形成相应的机制来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