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中国坚持节能减排,走绿色发展道路,坚持推进生态文明,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不仅展现出了大国的担当精神,也为其他国家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重要借鉴。值得关注的是,日前,新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开幕,与会各方将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遗留问题、资金安排等议题进行讨论。我们看到,在本次会议中,“中国方案”再一次成为与会各国关注的焦点。
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中国来说历久弥新。早在1978年,环境保护概念首次纳入宪法范畴,提出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2012年,“美丽中国”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无疑彰显出了“中国之治”的伟大。近年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相继得到修订,还有相关的党内环保法规频频出台,例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等。可以说,中国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而长久的,生态文明制度的系统构建必将对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保障。
面对气候变化的世界难题,中国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机遇,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发展道路。如河北塞罕坝林场的建设,将昔日沙漠荒原变为充满生机的绿洲林海,因此获得了联合国环境大会授予的“地球卫士奖”,深刻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深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单位GDP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了45.8%,提前完成目标,基本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此外,值得骄傲的是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位居世界第一,累计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也居世界首位,向世界证明了“中国担当”“中国力量”“中国智慧”。
当前,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发挥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作用越来越充满期待。一直以来,中国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在发展中国家中带头落实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推动缔结和率先履行《巴黎协定》、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落实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的承诺,支持合作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挑战,不断加大清洁能源的研究,将更多优质价廉的风能、太阳能等节能产品推广到各个国家。此外,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中国与沿线国家互助合作,搭建起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的各种框架,真正形成了一套适合中国、引领全球的生态文明理论体系和实践范例。
面对全球的生态环境,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唯有全世界共同携手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破坏、生物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为建设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