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7日电(记者顾小立 俞菀)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学校学生预防专项应急行动方案》,方案明确遇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停课,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可以送到学校。
根据方案,在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后,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序启动应急行动方案,根据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三级、二级、一级响应措施。如遇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学校应停止教学活动,停课期间教师正常到校,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可以送到学校,学校应开放图书馆、科技室等活动场所供学生活动,并适当调整教学计划。
浙江省教育厅提出,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当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并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下步整改方案,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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