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15日电(记者刘良恒 席敏)湖南省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15日研究决定,于15日12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将Ⅲ级响应措施升级为Ⅱ级响应措施,部分交通要道临时实行单双号限行。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传输影响,从14日5时开始至15日11时,长沙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维持重度污染30个小时。根据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沙市气象台预测,整个重度污染过程持续72小时以上。根据《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符合橙色(Ⅱ级)预警启动条件。
在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方面,长沙市要求在工业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停产、限产工作,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排放量。预警期间全天24小时在“四桥两隧”(福元路大桥、银盆岭大桥、橘子洲大桥、猴子石大桥、湘江营盘路隧道和南湖路隧道)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建成区所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使用。此外,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燃放烟花爆竹、散煤燃烧、餐饮油烟污染等所有面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区域。
在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方面,长沙市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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