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海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指导员施海荣介绍,根据这一条线索,海门公安局深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上家,又追查购买微信群实施诈骗犯罪的下家,先后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26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197名,破获诈骗案件600余起,施海荣提醒,接到陌生电话请谨慎,不要轻信所谓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产品。
老百姓接到陌生电话,以推荐股票等名义想要拉你进群,甚至推荐其他相关的投资方式来引导你进行投资,遇到这种情况要睁大眼睛注意辨别,以防掉入陷阱,因为往往犯罪分子会以这种高回报高收益的形式诱导受害人进入他们的圈套,先给予这种大回报高盈利的诱饵,让他们看到投资方式非常好,投资前景非常好,但是在后期他们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经营行为,只是纯粹布了一个诈骗局来骗取普通老百姓口袋里的钱。
(主持人)修奇:所以在这样的案件背后有两点特别值得大家注意,第一点就是在如今公民的个人信息其实已经存在一些非常成熟的黑灰产业链条,所以说如果您接到电话,对方能够准确的叫出您的姓名,报出您的身份证号,甚至说出您的一些具体的,比如说股票,基金的细节,那并不意味着对方就一定是专门的工作人员或者说是权威部门,很有可能只是掌握了您个人信息的骗子,而另一方面当有人专门找到您说我有内部渠道或者说我有一些特殊的方法能让您背离常识赚到大钱的话,那这样的说法最好咱们也不要轻信,因为往往背后就是非常成熟的骗局等着您。
好,在歌曲过后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现场,要来关注的是这样一件事,就是好意同乘却出现了交通事故,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判定呢?听听法官怎么说?这里是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待会见。
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现场,2018年8月的一天,小李开车好意搭乘了小王,结果半路上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小李受伤了,小王不治身亡,小王的家属就向小李提出了一百多万元的赔偿要求,而官司也从一审打到了二审,这些年来像这样免费搭乘车辆,互助共享交通资源的情形在生活实践中越来越多,比如说大家最熟悉的一个场景就是农村搭车去赶集,城市邻居之间搭车上下班,都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办?什么条件可以认定为好意同乘?驾驶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责任?而搭乘者又有什么样的义务呢?北京二中院通报了专题调研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起来听央广记者孙颖的报道。
记者:专题调研显示,2015年至2019年北京二中院审结涉好意同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29件,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90%以上系受害者免费搭乘亲朋好友等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涉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后果普遍较严重,因伤病残的占30%,造成受害者最终因事故死亡的5%,到底什么情形算好意同乘?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刘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