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重庆1月3日消息(记者陈鹏 赵聪聪)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1日,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A4幢发生火灾。这幢居民楼高30层,常住居民近千人。事发后,当地应急、消防、公安等救援力量迅速赶往现场疏散人群、灭火救援。至当晚7时20分,明火被扑灭。经消防救援人员逐层逐户搜索排查,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核查,火灾从小区A4幢第2层一居民房阳台起火,火苗成立体状燃烧,引燃外墙保温层及雨棚,蔓延至第30层阳台并窜至部分居民房屋内。火灾具体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虽然火灾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但救援途中凸显出的一些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据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小区内私家车违规停靠,和隔离桩一起阻碍了消防通道,导致消防救援车辆不能第一时间进入救火现场,延误救援。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耽误救援,究竟该由谁来负责?我国现行法律如何规定?处罚标准是否合适?
1月1日16时55分,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渝北区加州花园A4栋2楼住宅建筑外立面着火,消防总队随即调派救援力量赶赴现场。但由于小区内停靠的私家车太多,挤占了消防通道,救援车辆无法及时靠近着火建筑。现场群众目击了这个令人焦急的时刻。火势凶猛,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大火从2楼往上,迅速蹿升,整栋楼外立面被火舌吞没。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副参谋长陈禹参与了现场救援,他介绍,小区的消防通道看似被留出了一条路可供小车通过,但一般消防车的宽度相当于两辆小轿车,转弯半径为9-12米,消防通道的高度和宽度都不能小于4米,否则消防车无法通过。陈禹告诉记者:“路口那个位置,有社会车辆把进出消防车道的路口给堵住了,因为我们的车都偏大,尤其是在这种火灾扑救当中,最有效的就是举高消防车。举高消防车可以快速地把外立面的火控制住,这样就不会往里烧。举高消防车一般都是比较长、比较大的车辆,转弯半径受影响,车道的宽度就受影响了,所以停一个车我们进不去。”
为了让消防车顺利通过,在现场,消防员不得不在小区外围切割高达50公分左右的隔离桩,为消防车开辟救援通道。堵路的白色汽车,被周围群众合力推翻在路边。加州花园的业主谭先生认为,如果不是消防通道被私家车挤占导致救援不及时,这次的火灾应该不至于如此严重。
类似的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事件并不是个例。2019年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一高层商住楼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灭,引发社会关注。
沈阳市浑南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层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阻塞,消防车无法及时进入,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导致6分钟火苗蹿到了楼顶,造成整栋大楼着火。
为何消防通道被社会车辆堵塞的事件频发,我国法律有没有相应的规定,车主有没有违法,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表示,现行的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杨洁介绍:“消防法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也有相关的条文,就是消防法第60条第3项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这些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肯定是违反了消防法的,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当承担500元以下罚款。”
但杨洁也表示,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但目前的执行情况和处罚标准可能并不能让人满意。杨洁说:“现行的这种法律规定是有,但实际操作中的执行是有点缺位的。在实际生活中,因为阻碍消防通道被处罚的情况少之又少。确实从它的违法成本来讲,造成的损失肯定是不成比例、过低的。”
人们不难看到,不少车主“知法犯法”,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甚至通常是“零成本”。路边违规停车会被交警贴条罚款,但占用居民区的消防通道停车却很少受到约束。有专家呼吁,只要占用消防通道就应追责,除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当考虑根据违法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对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