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27日发布《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王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