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诊新型肺炎病例144例 投入近13亿元资金防治

2020-02-01 14:13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福州2月1日消息(记者万存灵)截止1月31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4例(危重症3例、重症8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共111例;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193人,尚有304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中,福州市39例(仓山区2例、晋安区3例、长乐区4例、闽侯县2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5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9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厦门市17例(思明区5例、湖里区1例、集美区1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漳州市11例(芗城区4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东山县1例、龙海市1例);泉州市24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3例、洛江区1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1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6例、南安市8例);三明市10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1例、沙县3例、永安市3例);莆田市25例(城厢区9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3例、秀屿区5例、湄洲岛北岸3例、仙游县2例,注:原报告为湖北省武汉市2例分别订正为秀屿区和仙游县、原报告湖北省鄂州市订正为仙游县);南平市8例(延平区2例、顺昌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2例、武夷山市1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龙岩市1例(永定区1例);宁德市9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3例、古田县1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据福建省财政厅的数据,截至1月30日18时,福建省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2.86亿元人民币,有效确保疫情防治经费需要。

福建省民政厅要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取消所有外出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内集中性活动,暂停一切志愿服务活动。所有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值班室测量体温,如出现异常,要迅速离岗,按要求进行报告并自行隔离观察或到发热门诊就医。除员工及后勤车辆外,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人员、车辆要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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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