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情况。现场有记者提问: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提供了哪些经费和政策上的支持?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介绍,在支持政策方面,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围绕着患者的救治、医务人员的补助和防疫物资的保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一是在患者救治方面,明确患者救治的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中央和地方的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在人员补助方面,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的工作补助,中央和地方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三是在防疫物资的保障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要的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况予以保障。
在经费支持方面,1月23日,财政部紧急下拨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湖北省开展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紧接着,财政部又紧急预拨了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4亿元,支持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其中对湖北省增加了5亿元拨款资金。另外,国家发改委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支持湖北省、支持武汉市新建医院项目建设,重点用于购置医疗设备。
此外,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前下达了603.3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今年新增的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杨弘杨 关红妍 靳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