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保障服务专线电话,对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未持证但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应急物资的车辆,在通行遇到问题时提供服务。
辽宁各地联系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024-86166122
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4-23108000
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1-83635222
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2-6666122
抚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4-52640111
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4-42822925
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5-3183001
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6-3880127
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7-2990099
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8-2905080
辽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9-4127761
铁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4-74852200
朝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21-2837410
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27-2683000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29-3171518
交警部门提醒,无关人员请勿拨打专线电话,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