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布复工企业发现发热员工处理应对规范流程

2020-02-22 14:24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杭州2月22日消息(记者王权 曹文君)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向好转,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复工复产。一旦复工企业发现有员工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企业该如何处理?杭州市21日发布了《杭州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杭州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楼建忠在市第二十六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点介绍了这一应急处置预案的规范流程。

复工复产的企业在每日员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发现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或者在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健康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隔离。企业即刻嘱其停工,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第二,报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第三,流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该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需要企业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安排好送诊专车送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第五,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第六,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第七,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第八,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第九,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者,交由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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