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自治区级三级应急响应。
自治区各地将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内容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内蒙古自治区将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2020-02-25 22:35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自治区级三级应急响应。
自治区各地将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内容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编:李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