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哈尔滨3月2日消息(记者乔仁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3月1日出台《关于加强口罩采购销售增加市场供应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坚持政府统筹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挖掘各种资源广开渠道,有序对接采购销售,政策对冲风险,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外采购,尽快改善“一罩难求”的局面。
对政府委托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医药商贸企业提出委托申请,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审定后,分批列入政府委托采购口罩企业,实行政府搭建平台,企业市场化运作。在保障疫情防控医用一线统筹调配前提下,本省口罩生产企业生产的口罩按比例优先配给受委托企业销售,商务、工信、发改等部门将市场供货渠道和市场需求信息优先向政府委托的企业提供。
科学有序组织销售。疫情防控期间,允许政府委托的企业团体销售,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复工复产复学急需用户可直接面向政府委托的企业进行团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为满足职工工作所需购买的口罩费用可从职工福利费或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在满足复工复产复学基础上,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可采取线上预约,实体店取货、社区发放、物流配送等方式,有序稳步向市场投放口罩销售, 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哄抢等现象发生。
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自然人自行采购民用口罩或防护口罩,对采购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对市场采购数量大、保障供应能力强的政府委托企业优先列入省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由省财政按贡献给予奖励。
实行包容性价格监管。防疫期间坚持顺价销售、随行就市,以不超过购进价格(采购价格+合理运费)30%比例销售的,不视为扰乱市场价格。
维持市场经营秩序。所有口罩经销企业采购的口罩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明码标价,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和价格欺诈,让老百姓买的放心、用的安心。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追究。
对政府委托企业既强化监管又强化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销售口罩质量和价格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和价格欺诈行为,也要帮助政府委托的医药商贸企业研究解决具体实际问题,提高市场采购和销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