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意见加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

2020-03-28 17:51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3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疫情期间社会治安环境平稳有序,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的意见》。

1.公安机关全力配合社区、村,依法做好居家隔离人员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切实掌握其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及落实居家隔离规定具体情况,强化属地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企业、宾馆等单位,依法做好对隔离人员的严格管理和相关人员信息的采集登记,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3.对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4.对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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