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零时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连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经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计未来扩散条件较差,综合考虑周边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将持续中度——重度污染。
根据《哈尔滨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规定,哈尔滨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4月17日12时30分发布哈尔滨市重度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哈尔滨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自预警发布时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除外);加大督查、巡查、检查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和道路清扫保洁;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建议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减缓污染物积累。(稿件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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