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哈尔滨5月22日消息(记者冯志远 通讯员史双月)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日前,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各地交警部门相继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自6月1日起,违反“一盔一带”的交通参与者将面临相应处罚。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引发致伤致亡交通事故的主要车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60%至70%。
据交警部门介绍,6月1日起,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