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做好台风“米克拉”诱发海洋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2020-08-11 08:02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8月10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紧急通知,就做好台风“米克拉”诱发海洋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做出部署:

一、高度重视,做好值班值守。当前台风会给粤东沿海带来一定的风浪影响,请当地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台风、强降雨所诱发的海洋、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提高警惕,做好海洋灾害预警报工作。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发展态势,及时登陆海洋预报网(www.hyyb.org),掌握海洋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做好海洋灾害预警报工作。省海洋预报台在做好本级预警报的同时,加强对各地海洋预报机构制作与发布预警报的指导。

三、加强巡排查,防范台风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计12日起我省中南部市县自东向西逐渐转中到大雨,局部暴雨。相关地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山边房的巡排查,划分风险等级,在强降雨来临前,按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做好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工作。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突出削坡建房、泥砖房、山塘水库、山边、河边、村边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险区域,联合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隐患排查巡查,切实防范强降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

四、加强沟通,做好信息共享。要加强与当地“三防办”、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海洋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预警报、灾害风险研判信息,以及针对海上、近岸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人群安全转移等相关灾害防御措施建议,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灾情收集,做好统计报送。请各地按照《海洋灾害调查评估与报送规定》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灾情速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信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郑天皓)

责编:张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