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表决通过,该《条例》在总结固化本次疫情中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起“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条例》共十章85条,对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监督等均作出具体规定。《条例》明确要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将医疗机构、药店、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服务机构、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纳入监测。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也总结固化了此次疫情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其中提出要建设各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将公筷公勺、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也纳入到《条例》中,并明确了相关监督措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陆学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