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银川12月5日消息(记者许新霞)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宁夏银川市及周边地区自4日晚开始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记者看到,截至5日发稿时,银川天气灰蒙蒙一片,能见度比较低。因为3日下雪,空气湿度尚可,呼吸系统没有明显不适感觉。
根据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报,从4日20时,未来48小时内,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将达到20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预警响应期间,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室;户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户外课程和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此外,银川市对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已经采取了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银川还将做好城市主干路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减排等措施的工业企业,将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从重处罚。
科普视频:应对大气污染——正确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