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今年7月31日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报称,《条例》分为五章,包括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十三条,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了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规定。
“总则”主要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及依据,以及文明行为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对《条例》进行了总体上的规定。
“规范和倡导”将文明行为分为基本规范和倡导规范。“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做到的文明行为规范,属于“从最低点出发”的底线道德,是必选动作。“倡导的文明行为”,属于以“人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美德,当人们没有达到这方面的要求时,不会受到谴责或者惩戒;当人们达到这方面的要求时,则会得到褒扬或者奖励。两个层次,既有区别又有机联系。另外,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
“保障与监督”一章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等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文明行为促进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同时,在裁量情节方面,借鉴了社会服务办法制度,规定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还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形进行了限定。
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云龙表示,河南省全面实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细化到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之中,使之成为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明确了我们应当遵守的各类文明行为准则,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同时,也在公共秩序、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方面划出了明确的“底线”,有着突出的思想性、鲜明的时代性和法规的约束性。
“《条例》的制定,还是应对和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举措”。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介绍,“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改变。该《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增加了‘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内容,这将有效提高河南省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水平,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保存表示,践行文明,从我做起,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巩固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消息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