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的《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如此前规定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山西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1月28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密切接触者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
山西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即日起生效,至2021年3月8日止。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宋云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