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进一步管控新冠疫苗出口

2021-03-24 22:31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当地时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出台新规,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苗出口至欧盟以外国家的管控。

据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的新闻公告,“互惠”和“对等”将成为欧盟27个成员国在决策新冠疫苗出口授权时的两大考虑因素。欧盟将综合考虑疫苗出口目标国是否以法律形式限制疫苗或疫苗生产原材料出口,目标国的新冠疫苗接种率等,决定是否批准新冠疫苗的出口。

公告援引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的话称,欧盟成员国正面临第三拨新冠疫情,但并不是所有疫苗制药企业都履行了合同义务,为此,欧盟在原有疫苗出口授权机制的基础上,新增“互惠”和“对等”两大原则,以确保欧盟民众及时、足量地获得疫苗。

在多家疫苗生产商延迟向欧盟交付合同约定的疫苗后,欧盟在今年1月底宣布实施“疫苗出口透明机制”。该机制要求,所有在欧盟境内生产疫苗的企业,在向欧盟以外出口疫苗时,需得到许可。

据欧盟方面当天提供的数据,自该机制实施以来,欧盟现已批准380项出口请求,涉及33个不同目的地,欧盟共计出口4300万剂新冠疫苗。

不过,正是依据这一机制,欧盟和意大利政府本月初拒绝了英国阿斯利康制药公司从意大利工厂向澳大利亚出口一批新冠疫苗的申请。

欧盟去年12月启动新冠疫苗接种,但接种进度远低于英美等国。欧洲舆论普遍认为,欧盟疫苗新规事实上将阻止欧盟向英美等疫苗接种率高于己方的国家出口新冠疫苗。(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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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晓静